關于充值時間過期的問題
發(fā)布者:管理員 | 發(fā)布時間:2018-01-25 | 所屬分類:常見問題 | 閱讀次數(shù):8770
充值時間有效期為三個月,自購買之日起計算,過期后根據(jù)最新的公司定價結算。
每次結算后有效期順延1個月時間,直至客戶用完為止。
結算方法:
結算時若和當初充值時的價格有差距,按多退少補的原則,退、補差價。
例如:
客戶2009年3月辦卡時,普桑的價格是400元10小時,2011年客戶在第N次換卡時普桑價格假如是500元10小時,那客戶按每小時10元給公司補差價。
客戶2009年3月辦卡時,普桑的價格是400元10小時,2011年客戶在第N次換卡時普桑價格假如是300元10小時,那公司按每小時10元給客戶退差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