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陪練公司學車,練車時間過短是一個普遍問題,導致“陪駕”生意紅火:有些學員在沒拿到駕照的情況下,找會開車的朋友幫其開小灶,或者直接花錢請人當陪練。
交警提醒,這樣做很容易引發(fā)交通事故,同時當事人屬無證駕駛。近日,鄞州交警就在環(huán)城南路上接連查到了兩起這樣的“陪駕”,其中一起居然還是醉駕。
前天晚上10時許,鄞州交警大隊鐘公廟中隊在環(huán)城南路飛虹立交橋下設(shè)卡查處酒駕。一輛黑色大眾轎車突然在檢查崗前200米處停了下來,駕駛座上的一名女子慌忙下車,和副駕駛座的男子交換位置。
交警立即上前將他們攔了下來。原來,該女子還處于學車階段,尚未拿到駕照,當晚是找朋友來給她當陪練的。最后,該女子因無證駕駛機動車,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,罰款2000元。
無獨有偶,7月4日晚上8時20分,在同一個地方,交警查到了一名找人陪練的醉駕者。交警要求他出示駕駛證時,這名王姓男子說:“正在考,剛過了科目二?!弊罱K,王某因涉嫌無證駕駛,被處以罰款2000元;涉嫌醉駕,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。
交警說,有些學車者為了盡快掌握駕駛技術(shù),會選擇“陪駕”。這些“陪駕”有的是親朋好友,有的是花錢請來的私人陪練。
無證駕駛,在主干道上練車,是在拿自己及他人的安全開玩笑。一旦出了交通事故,因為是無證駕駛,保險公司會拒賠。如果花錢雇人當陪練,不知對方是否具備資質(zhì),雙方?jīng)]有簽訂相應(yīng)合同,最后很可能是無窮無盡的扯皮。
交警說,目前國家對“陪駕”沒有準確的定義,也沒有規(guī)定明確的行業(yè)管理部門,其市場準入、經(jīng)營行為、法律責任等均無規(guī)定。根據(jù)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駕駛機動車,或?qū)C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者駕駛,交警部門可以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,并處15天以下拘留。即便是使用陪練老師車,陪練人員有陪練老師員資格證,如果不按照指定的路線和時間,并在陪練老師員隨車指導下練車,也是法律不允許的。